1.先电话或网上查询核准供货报价,确认提货的产地、材质、规格和数量。
2.坚持款到发货的原则。
(1)您可以到银行办理转帐支票倒划;
(2)如果用银行现金储蓄卡(各行银联卡均可)支付,您可以在我公司财务或库房收款处的POS机上刷卡转帐;
(3)如果您不便来我公司刷卡转帐,您也可以用银行现金储蓄卡办理银行转帐至我公司农行、工行,建行的储蓄卡上;
(4)银行倒划或储蓄卡转帐支付后,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我公司
3.传真订货要约。在订货传真件上证明以下内容:详细请点击《恒远公司用户订货传真规范》(HYQZ2004-11)
(1)所提货物产地、材质、规格、数量(吨或件);
(2)货物自提的车号或送货的地址、收货单位、联系人、联系电话;
(3)其它需求;
(4)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合同章或公章;
(5)订货要约传真至我公司,经电话确认后即完成订货。
4.自提按传真车号直接到西三旗恒远北库提货,送货则按传真要约由我公司安排准时送达。
5.供货完成后,您可以电话联系索退余款和开具发票事宜,并将开具发票的详细资料传真至我公司。请您务必在来我公司办理索退余款和开具发票事宜前的24小时告知我们,我们将根据您的需要周全地为您准备,给予效率的保证。
6.经过时间的磨合,双方诚挚的合作,贵公司在我公司达到一定的信用等级后,可以省去第2步骤,履行先收款后发货的原则,即请将您单位的银行转帐支票交与我公司财务或库房收款处,即时履行传真订货要约供货。
我公司银行开户及帐号和各银行现金储蓄卡号:
开户银行及帐号:农银行大钟寺分理处050701040003040 行号:233
业务联系电话:010-82253530 010-82253365 业务传真:010-82250757
统计电话:010-82253007
财务电话:010-8225199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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